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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+0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证券法为其预留法律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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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2005-11-25 浏览次数 字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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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市场关于恢复“T+0”的呼声和传闻再次高涨,虽然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态说“没有听说这方面的消息”,但是一些证券分析人士认为,恢复“T+0”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,而且在法律层面、技术层面等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,只等管理层审时度势启动“T+0”的按钮。
在今年10月通过的新修订的《证券法》中,已经删除了原《证券法》中有关“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,当日买入的证券,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”的规定,而赋予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,自行确定“T+1”或“T+0”的交易模式的权利。这就为恢复“T+0”预留了法律空间。事实上,从宝钢权证(资讯 行情 论坛)上市实行“T+0”交易模式看,冰冻近10年的“T+0”交易已经开始破冰。
1996年,处于抑制过度投机的需要,沪深股市改“T+0”为“T+1”,并且把“T+1”写进了《证券法》。在2000年之前,“T+1”确实起到了抑制过度投机的作用,加上涨跌停板制度的施行,股价大幅波动的现象有所减少。但是从2001年6月开始,市场进入熊市周期,投资者重复着“买进-被套-割肉”的恶性循环,“T+1”成为助长下跌、助长割肉的帮凶,因为“T+1”,散户投资者无法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,而屡屡陷入庄家设计的圈套。
据说,以“勇猛果断追涨”的宁波敢死队,就曾被股市庄家运用“T+1”的手段陷害,庄家先建仓并拉高一只股票使其涨幅超过5%,吸引敢死队追高,等敢死队高位买进股票之后,庄家假意封住涨停板,由于“T+1”,敢死队的利润要在第二天才能兑现;第二天,股票庄家低开杀跌出货,把敢死队的资金牢牢地套住,成为庄家新的盈利模式。
熊市已经持续4年有余,投资者急盼改变现状,市场也面临流动性不足的困境。随着股改的深入,配套资金的短缺已经显露出来,如何利用“T+0”机制增加流动性,放大资金使用效益被提上了议事日程。是“T+1”还是“T+0”?投资者中的争论也颇大。其中一种观点也许给我们一点启示:“1996年以前的股市没有什么投资价值,因为有‘T+0’,股民仍然赚钱;现在的股市更有投资价值了,股民仍然赔钱,为什么?中国股市要与国际惯例接轨,‘T+0’为什么不可以与国际接轨?”
“T+0”,只是一个技术手段,但或许是解决市场低迷不振的一剂良药。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,谁敢轻视技术呢?(凌嘉)
北京现代商报
责任编辑 yjw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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